Tuesday, May 27, 2008

能訊部:有足夠法令管制‧不另設機構對付部落客《转截星洲》

政府暫時無意設立另一個機構管制或對付國內不負責任的部落客!

能源、水務及通訊部副部長拿督佐瑟沙朗今日(週一,5月26日)指出,鑑於國內擁有足夠的法令管制網絡氾濫問題,而大馬多媒體及通訊委員會也不時協助監督國內網絡業者或部落客的操作,所以暫時不會另設機構專門對付不負責任的部落客。

“委員會主要是從互聯網業者收取資料,從中瞭解網頁的概況。”

他披露,現有的法令包括1948年煽動法令、1965公司法令,以及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等,都足以對付那些隨意在網頁或部落格散播不確實消息的人士。

涉散播不確實消息等
22網頁及部落格受查

副部長在國會上議院回答莎麗花上議員的口頭提問時表示,大馬多媒體及通訊委員會一般上是接獲個人的投訴後展開調查,然後再向總檢察長提呈調查報告。

“迄今共有22個網頁和部落格因涉及誣賴、不確實的消息或色情資訊而受到調查。”

他說,政府去年在內閣會議中決定成立一個由國家安全理事會為首的特別行動小組,這小組成員也向大馬多媒體及通訊委員會提呈多個案例,迄今一共調查了23個有問題的網頁,其中17個被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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